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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南京市招生委员会 作者:中考网整合 2015-04-17 15:21:40
(四)专业加试
考生要报考招收科技、体育、艺术特长生的学校以及对英语能力有要求的普通高中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和国际课程班,必须参加专业加试。
招生学校要求专业加试须经市教育局批准,专业加试由市招生办统一组织。需专业加试的学校、项目以及加试成绩在录取中的作用由市招生办公布。具体加试内容由招生学校公布。
(五)志愿填报
1.2015年实行公布考生中考成绩后,考生在家长或监护人的指导下,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络填报升学志愿。志愿填报个数(共7个)如下:
提前批次(2个):招收指标生的普通高中学校1个;师范学校,招收科技、体育、艺术特长生的学校(中职学校除外)1个。
第一批次(2个):四星级及经批准在第一批次招生的普通高中学校、中职与普通本科“3+4”分段培养专业班。
第二批次(2个):三星级及以下普通高中学校、中高等职业教育“3+3”分段培养专业班、综合高中班、五年制高职专业班、国家级重点技工学校技师班和高级技工班。
第三批次(1个):中等专业学校中职专业班、技工学校高级技工班和中级技工班。
2.只有在学籍所在初中校实际就读满三年并符合相关条件的考生,方可填报分配到该校(或所在区)的指标生志愿。
3.考生填报的升学志愿,须经本人和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到就读学校或区招生办签字确认。在填报志愿书面确认后,任何人不得更改。
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干涉考生自主填报志愿,不得强迫考生报考指定学校。
若考生在学校确认志愿时受阻,可于志愿确认结束次日上午,直接到区招生办申请确认。
4.逐步扩大全市普通高中招生范围:
为便于表述招生范围,玄武区、秦淮区、建邺区、鼓楼区、栖霞区、雨花台区、原浦口区、化工园区统称原市区,全市包括原市区和其他区。
从2015年起,南京外国语学校(部分计划)、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金陵中学、第一中学、中华中学等5所市属普通高中统招生面向全市招生;江浦高级中学、江宁高级中学、六合高级中学、溧水高级中学、高淳高级中学等5所区属普通高中统招生面向本区和原市区招生。
从2016年起,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金陵中学、第一中学、中华中学4所市属普通高中的指标生按一定比例面向全市所有初中校分配。
从2017年起,所有在第一批次招生的普通高中统招生面向全市招生。
从2018年起,所有普通高中统招生面向全市招生。
(六)网上评卷
中考结束后,市招生办和市教研室共同组织全市中考文化科目的网上评卷。市、区教研室负责选聘合格的评卷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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