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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考网整理 作者:中考网编辑 2018-05-11 15:00:25
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进一步推动学校艺术特色教育,经市教育局批准,2018年我校中学生民乐团、中学生合唱团面向全市招收有文艺特长的学生。具体办法如下:
一、报名条件
凡是本市初中毕业生,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均可报名。
条件一:初中阶段(2015年9月以来)获得过区级以上(含区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艺术类集体比赛(展演)项目获得一等奖以上者。获奖项目需与报考项目一致。
条件二:有较高艺术素养、专业基础和艺术特长,学习成绩优良,并确有培养前途的考生。此类考生须经我校面试并合格,数量不超过拟招收该项目特长生数量。
二、招生计划
校民乐团、合唱团共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44名,其中声乐22人,民乐22人。
三、招生项目
合唱团(男女声乐、钢琴)
民乐团(二胡、琵琶、扬琴、阮、柳琴、古筝、竹笛、笙、唢呐、大提琴、低音提琴、马林巴、排鼓、爵士鼓)
四、报考安排
1、咨询时间:4月25日—27日上午8:30—11:00,下午2:00—5:00;咨询地点:南京市第九中学(长江路碑亭巷51号)招生办(面向学校大门左边)。
2、登记并审验材料:所有报考我校艺术特长生的学生家长,必须在4月28日上午8:30—11:00到我校招生办登记并审验材料。请带上相关获奖证书原件与复印件(原件审验后交还家长本人)。
3、专业测试预试:符合报名“条件二”的考生必须在4月29日上午8:30—11:00到九中尚美楼进行专业测试预试。预试内容:声乐专业演唱歌曲一首,器乐专业演奏乐曲一首。预试合格名单于4月29日晚上20:00在九中官网上公布。符合报名“条件一”的考生,不需要参加4月29日的测试。
4、网上报名:凡符合报名“条件一”、通过报名“条件二”面试合格的考生,必须于5月3日—5日,在南京市教育局官方网站(http://www.njedu.gov.cn/)“招生信息”板块进行网上报名。
5、报名确认并领取加试通知书:5月12日—13日上午9:00—11:00,下午2:30—4:30到南京九中招生办确认并领取加试通知书。所有考生须提供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含报名表上1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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