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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考网整理 作者:中考网编辑 2018-05-11 14:25:08
为深化课改、创新教学,不断适应新高考背景下“分层施教、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人才选拔理念,根据《南京市2018年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意见》(宁招委〔2018〕1号)文件精神,切实发挥我校物理学科教育教学优势,助推城市高中办学特色、优质发展,特制订本招生简章。
一、招生项目
物理学科特长生
二、招生计划
面向南京市原市区招收应届初三毕业生7人。
三、报名条件
在初中综合素质评价中,道德品质、公民素养、交流与合作均应为合格等第,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均应为B级及以上,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
1、初中阶段获得市以上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物理竞赛的获奖证书;
2、初中阶段获得过区级及以上级别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荣誉;
3、综合成绩在全校名列前茅,对物理学科有较为浓厚的兴趣,发展潜力比较大。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学科特长生参加加试的人数不超过1:10的要求,如符合报名条件的人数不足70人,则全部参加专业加试;超过70人,则按照报名条件由学校招生考核领导小组进行综合评定,按照评定分数从高到低确定前70人参加专业加试。
四、招生程序
1、制定方案。确定招生简章和招生办法,并向社会公布;
2、考生报名。考生自主报名,学校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确定符合报考要求后,发放加试通知书;
3、专业加试。学校按照市招生办公室统一的专业加试时间组织考生专业加试;
4、预录取。学校公布专业加试成绩;与专业加试合格的考生及家长签订《学科特长生录取协议书》,根据招生计划确定预录取考生名单,按要求进行公示;
5、上报名单。学校将预录取考生名单报市招生办公室;
6、公示名单。市招生办公室公示学校预录取考生名单;
7、参加考试。考生参加全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
8、正式录取。学校在中考成绩发布后、志愿填报开始前,到市招生办公室办理正式录取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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