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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考网整理 作者:中考网编辑 2017-05-15 11:05:17
2.市属普通高中指标生直接分配到各初中校,录取控制线按全市中考成绩排名前30%考生的最低分划定,根据各初中校的指标数和考生所填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三、统一招生管理
市中招领导小组协调和管理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实行全市各类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统一制定招生办法、统一组织报名考试评卷、统一进行招生录取。
我区招生工作在区招委会和区教育局统一领导下,由区招考办具体负责。各中学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校招生工作。
四、加强招生宣传
《南京市2017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以及相关的实施办法,将通过《南京市中考指南》和《今日高淳》报、高淳教育网等媒体向广大考生、家长和社会作广泛宣传。各初中学校要通过多种形式向学生、家长宣传招生政策、办法,并认真接受学生、家长的咨询。
各招生学校的招生宣传材料须事先报区教育局审核批准,并由区招考办扎口统一向考生发布。招生学校不得发布虚假广告误导社会、学生及其家长;不以签约承诺进校、进实验班、特长班等名义招生;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有偿”招生。
初中学校在中考文化考试前一律不得接受招生学校进校宣传。不得向市、区招考办之外的任何机构和人员提供生源信息,不得通过向招生学校推荐生源等收取费用,不得以任何形式发布本校中考成绩、排名等信息。
五、规范招生纪律
区教育局要加强对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确保招生工作合法有序地进行。各校要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严格遵守招生工作纪律,严格规范招生行为。
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对招生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查处、纠正招生考试中的违规违纪行为,并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情节特别严重的,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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