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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考网整理 作者:紫小涵 2017-04-27 10:48:42
南京师大附中2017年艺术特长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为探索高层次艺术创新人才的培养新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活跃校园文化生活,根据市教育局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招生工作方案。
二、招生项目
1.类别:声乐10人。
2.范围:面向全市应届初三毕业生。
三、报名条件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初中毕业生均可报名
1.初中阶段参加由区级以上(含区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艺术类集体比赛(展演)项目获一等奖以上者。
2.有较高艺术素养、专业基础和艺术特长,学习成绩优良,并确有培养前途的考生。此类考生如需报名,须通过我校组织的面试进行择优筛选,此类考生数量不超过我校招收该项目特长生数量,面试结果将在校园网公示。面试评委不参与专业加试的评审考核工作。面试时间:4月28日14:00开始,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特别提醒:
1.根据2017年市教育局工作要求,所有特长考生必须先通过招生学校报名材料初审,合格后才能在南京招生信息网上报名。请考生将报名表格连同初中阶段参加比赛的获奖证书、最高特长等级证书、等材料的原件(验审后带回)和复印件,以及初中综合素质评价书复印件于4月27日17:00前送到南京师大附中招生办公室进行报名资格初审。(南京市鼓楼区察哈尔路37号),材料初审合格名单将于4月29日在南师附中校园网进行公示。
2.4月25-27日我校招生办工作时间:上午8点至下午8点。中午不休息。
3.经过我校初步筛选,符合上述报名条件的考生还必须在2017年5月4日至6日登录“南京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file:///C:\Users\MrLiu\AppData\Local\Temp\ksohtml\wpsB328.tmp.jpgwww.njzb.net)进行正式报名。
四、专业加试项目
1.主试项目:声乐
要求:自选一首歌曲,曲目时长不超过3分钟,可自带MP3伴奏,也可自带现场钢琴伴奏者。
2.如有加试项目,可进行器乐加试,加试只做参考,不计入总分。
加试项目:器乐
要求:自选乐器,只需表演片段(需快板乐段)2分钟以内。除钢琴外所有乐器自带,招生办安排老师协助学生搬运乐器。
3.视唱与练耳
要求:视唱采用五线谱、简谱自选的方式进行,五线谱在1升号、1降号以内。
通过学校选拔测试的学生,参加南京市中考,填报中考提前批次志愿,参加中考提前批次录取。
五、评分标准
1.评分要求:
(1)声乐:
评委根据学生的演唱方法、气息、音色、音准、作品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满分10分。
(2)视唱练耳:
评委根据学生的视唱演唱水平,听音模唱的水平进行综合评分,满分10分。
2.考试分数计算:每个考生考试结束后,考场分数记录员(各2人)收取评委分数,并当场计算折合后分数并记录。声乐80%,视唱练耳20%。
3.考试分数核对:报分员与XXX老师共同核对,将两个考场分数相加后,至报分室对学生报最终成绩,每个学生只知道自己的成绩。
备注:报分特殊要求:因艺术考试特殊性,前三个学生考完后评委开始打分。
六、专业加试合格线:专业加试合格线:110分(满分150)
七、招生咨询电话:025-83469018、041、049、064
八、校纪委监督电话:025-83469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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