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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考网整理 作者:紫小涵 2017-04-27 10:17:14
南京市第三高级中学2017年高中艺术特长生(管乐)招生简章
南京市第三高级中学是南京市教育局首批命名的“南京市中小学生艺术团”承办学校。南京市第三高级中学管乐团是市教育局评估命名的南京市中学生管乐团(一团)。根据南京市教育局、南京市招生委员会相关文件精神,我校计划于2017年面向全市招收高中艺术特长生(管乐)15人。
一、招生条件及项目:
1、招生条件: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初中毕业生均可报名:
(1)初中阶段参加由区级以上(含区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艺术类集体比赛(展演)项目获一等奖以上者。
(2)有较高艺术素养、专业基础和艺术特长,学习成绩优良,并确有培养前途的考生。(此类考生须经招生学校面试同意并于网上报名前在校园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此类考生数量不得超过学校拟招收该项目特长生数量。若报名人数超过该项目特长生招生计划,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予以通过审核。)
2、项目:
木 管 组:长笛、短笛、单簧管、双簧管、巴松等;
铜 管 组:小号、长号、圆号、大号、次中音号、上低音号、萨克斯等;
打击乐组:定音鼓、小军鼓、大军鼓、以及其它打击乐器;
其 它:与管乐团建制相关的其它乐器。
考生须参加由市招办统一组织的专业加试,根据三中管乐团实际需要,优先招收和录取单簧管、萨克斯以及铜管组各乐器专业的特长生。
二、专业加试:
1.加试报名时间:2017年5月4日—6日。
2.报名办法:考生登录南京招生信息网(http://www.njzb.net/),录入本人信息,进行艺术特长生专业加试网上报名。网上报名后方能获得专业加试资格。
3.领取加试通知书:5月13日—14日上午9:00—11:00,下午2:30—4:30,通过网上报名的考生到南京市第三高级中学东校区招生办公室进行资格审验并领取专业加试通知书。考生须携带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验后交还考生或家长本人)。所有考生须提供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含报名表上的1张)。
4.考试时间:2017年5月20日(周六)上午8:00
5.考试地点:南京市第三高级中学东校区(白下路193号)艺术厅
6.专业加试内容及评分标准:
(1)必考科目:器乐演奏——考生独奏自选曲目一首,演奏时间3—5分钟(乐器自带)。必考科目成绩即为专业加试成绩。
评分标准设定:演奏完整性30分;音准30分;节奏30分;音色30分;音乐表现力30分。专业加试总分150分,合格线 90分。
(2)考查科目:视唱、节奏型模打。
考查科目成绩不计入总分,只作为录取参考。
7.有关专业加试的具体要求和流程见加试通知书。
三、录取办法:
1.根据市教育局有关文件规定,5月22日~5月26日在南京市第三高级中学校园网(http://www.njsz.net/)公示考生专业加试成绩和合格考生名单;6月5日~9日市招生办在南京招生信息网(http://www.njzb.net/)公示专业加试合格考生名单。
2.艺术特长生安排在提前批次录取。艺术特长生专业加试成绩合格,并且中考成绩达到490分(总分的70%)以上,按中考成绩与专业加试成绩(满分为150分)之和择优录取。
欢迎具有音乐特长的初中毕业生报考南京三中,加入南京市中学生管乐团(一团)!
欢迎考生及家长来校或电话咨询。
招生咨询时间:周一至周日 上午8:00——下午17:30
招生咨询地点:白下路193号 三中东校区招生咨询办公室
招生咨询热线:025—84400584;84549879;025-84412790
监督电话:025-845016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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