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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考网整理 作者:紫涵 2016-05-12 11:14:17
南京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照顾对象审核表
区(区招生办盖章) 建档号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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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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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证件号码(身份证或护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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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何种照顾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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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理由 |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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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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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具证明部门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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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此表由学生本人认真填写。5月20前,经有关部门签署意见后,应届在校生将本表与相关证件复印件交到初中学校,由初中学校汇总后统一交到区招生办,外应生和往届生直接交到区招生办,军人子女直接交到南京警备区。区招生办于5月27日前将有关材料交到市招生办核准。6月13日至17日,市招生办在南京招生信息网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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