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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考网整理 作者:紫涵 2016-04-01 14:50:25
1.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实行毕业考试与升学考试两考合一、考试与考查相结合的形式。
考试和考查科目由市统一命题,统一组织。
2.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体育,考查科目为历史、生物、地理、物理实验操作、化学实验操作。其中,生物和地理考查已安排在初二年级进行。
各学科满分分别为: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口语考试)各120分,物理100分,化学80分,思想品德、历史各60分,体育40分,中考成绩总分为700分。
生物、地理考查为在线机考,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第,考查合格者方可报考指标生志愿和第一批次学校。
初中物理实验操作、化学实验操作考查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第,录取时供招生学校参考。
3.思想品德和历史学科合场、合卷,实行开卷考试,其他学科实行闭卷考试。各科考试均在答题卡上答题。
4.英语听力口语考试由省统一命题,区教育局组织实施。考试满分为30分,计入英语学科成绩。
5.体育考试由市教育局制定实施办法,区教育局组织实施,使用电子设备测量成绩。考生在3类选项中各选择1个项目测试,3项满分为40分。
6.物理实验操作、化学实验操作考查由市统一命题,区教育局组织,初中学校实施。考生在每科2个项目中随机抽取1个实验考查。
7.在本省外市就读的考生,可将就读地的市招生办或市教研室出具的英语听力口语考试、体育考试、地理和生物考查成绩证明,交报名地的区招生办,由市招生办计入中考成绩,其它学科须参加南京市中考。在外省就读的考生,全部学科须参加南京市中考。
8.综合素质评价以等级制呈现,录取时供招生学校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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