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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南京市招生办 作者:中考网整理 2015-05-28 18:05:32
招生办在录取过程中的职责是:在思想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考试成绩达到投档控制线的考生中,根据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按比例向招生学校提供档案。
学校在录取过程中的职责是:对招生办提供的考生档案,进行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对不予录取的考生,注明退档理由,并做好考生来访工作。
简单地说,就是招生办负责投档,学校负责录取。招生办投档是否正确,学校有权询问;学校录取是否合理,招生办有权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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