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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南师附中 作者:南师附中 2015-05-05 15:19:47
为了切实做好我校体育、艺术、科技特长生的招生录取工作,探索高层次体育、艺术、科技人才的培养新路,实现“培养以天下为已任,具有健全人格、独立人格和创造人格的人”的育人目标,根据南京市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招收特长生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的原则,特制定本说明。
一、特长生招生类别和要求
1、体育特长生
(1)招生项目:田径
(2)招生人数:6人
(3)招生对象:南京市2015年应届初三毕业生。
(4)招生要求:初中阶段田径运动成绩达到或接近国家二级运动员等级标准(以证书或竞赛成绩册为准);无正规比赛成绩但具有较强运动能力且确有发展前途的学生。
2、艺术特长生
(1)招生项目:声乐
(2)招生人数:10人
(3)招生对象:南京市2015年应届初三毕业生
(4)招生要求:具有良好的声乐训练基础,形象好,具有专业水准,能担当领唱之职,有声乐类近3年的考级或获奖证书;具备上述条件且在器乐或舞蹈方面具有专业水准(有考级或获奖证书)的学生优先。
3、科技特长生
(1)招生项目:信息技术、科技创新
(2)招生人数:10人
(3)招生对象:南京市2015年应届初三毕业生
(4)招生要求:
◆信息技术:信息竞赛获得省一等奖及以上的学生;
◆科技创新:具有较强的学习和实验操作能力,科技类方面有明显特长与潜质。在小学、初中阶段均参加过市教育主管部门举办的科技类竞赛,并2次以上获得过市一等奖以上的成绩。欢迎对科技“痴迷”的同学前来报名。
二、特长生报名登记方法
1.2015年应届初三毕业生,凡是符合我校特长生报名条件的考生必须在2015年5月3日至5日,登录“南京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njzb.net)进行特长生网上报名,填写《招生报名表》。
2.根据市招办要求,我校将于5月7日下载报名信息,请考生于5月9日—10日上午9:00—11:00,下午2:30—4:30到我校招生办公室(办公楼一楼113室)领取加试通知书。领取时须携带的证件:
(1)考生身份证或户口本;
(2)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经招生学校审验后交还学生或家长本人);
(3)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1张。
3.特长生加试时间:5月16日。具体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
三、选拔程序和录取办法
1.录取政策将按上级教育招生主管机构制定的关于招收特长生的有关规定执行。在报名材料初选的基础上,我校将组织选拔测试。通过我校选拔测试的学生,参加南京市中考,填报中考提前批次志愿,参加中考提前批次录取。
2.6月1-5日,南京市招生办将在“南京招生信息网”公示审核后的专业加试合格名单,我校将同时在校内公示专业加试成绩和合格名单。
四、工作要求
1.我校将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制定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和招生纪律意见,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认真组织招生考试工作,落实招生工作责任制。。
2.我校将严格执行招生考试纪律,杜绝发生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工作失职等行为。违反招生规定的工作人员将依法依纪依规严肃处理;因弄虚作假被录取的考生,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
3.我校将严格遵守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收费规定。未经物价部门的批准,不收取考生任何费用。
五、本招生办法如与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相悖处,则以上级文件精神执行。
六、本招生办法由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七、联系方法
咨询电话:025—83469041,83469049,83469064,83469018
学校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察哈尔路37号,邮编:210003
学校招生办公室:南京师大附中办公楼113室
学校网址:www.nsfz.net电子信箱:565475191@qq.com
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
2015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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