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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南京市教育局 作者:南京市教育局 2015-03-31 17:01:14
一、招生学校及范围
2015年南京市招收科技特长生的高中校:
1.南京市科技教育特色学校、南京市中小学科技创新“星光基地”学校。
2.普通高中科技特长生招生范围与招生学校规定的招生范围一致。
二、招生计划
1.招生学校根据科技特色项目的课程设置、师资条件、设施状况及项目竞赛所需人数要求等情况确定招生计划,并向市教育局中教处申报,经市教育局审核批准后公布。申报截止日期为4月3日。
2.普通高中科技特长生招生实行计划单列,不得破格录取。招生学校在录取中未完成的招生计划转入该校统招计划。
三、报名条件
1.初中阶段在科技创新实践活动方面有一定特长的初中毕业生;
2.初中阶段在市级及以上相关项目竞赛中获三级及以上证书的初中毕业生;
同时符合上述条件,并在初中综合素质评价中,道德品质、公民素养、交流与合作均为合格等第,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均为B级以上。
四、招生程序
1.考生自主报名,招生学校进行资格审核后,发放科技特长生加试通知书;
2.市招生办统一专业加试时间,各招生学校组织考生专业加试;
3.招生学校公布专业加试成绩;
4.招生学校将专业加试合格考生名单和成绩报市招生办;
5.市招生办公示审核后的专业加试合格考生名单,相关学校同时公示专业加试成绩和合格考生名单;
6.考生参加全市统一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
7.市招生办根据特长生招生计划,为符合录取条件的学生办理录取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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