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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考网整理 作者:中考网编辑 2014-04-09 17:22:00
3.录取办法
(1)5月19-23日期间,各招生学校登录专门网站(https://www.njzb.org)录入专业加试合格考生名单和成绩,下载打印后报市招生办(上报合格名单不超过计划的1.2倍)。
(2)5月26-30日,市招生办在“南京招生信息网”公示审核后的专业加试合格名单,各招生学校同时公示专业加试成绩和合格名单。
(3)对专业加试成绩合格并且中考文化成绩达到592分(总分的80%)的考生,按专业加试成绩择优录取。凡被录取的科技特长生,其他学校不得录取,也不得转入市内其他学校。未被录取的考生,则按照当年中考招生办法执行。
六、工作要求
1.加强考试工作的组织领导。各招生学校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制定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和招生纪律意见,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认真组织招生考试工作。要制定好组织工作方案,准备好有关场地、器材等,认真组织各项测试工作,确保学生安全。
2.坚决制止借专业加试之名进行择优选拔考试。学校不得组织与招考项目无关的外语类考试,不得以择校生名额承诺学生,影响学生正常的中考志愿填报。一经查实,取消学校科技特长生招生资格。
3.严格执行招生考试纪律。各校要采取措施,杜绝发生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工作失职等行为。违反招生规定的工作人员将依法依纪依规严肃处理;因弄虚作假被录取的考生,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
4.严格收费规定。各招生学校按物价部门的有关规定收取相关费用。未经物价部门的批准,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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