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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南京市招生办 作者:徐莹娇 2013-04-27 09:47:41
2.加试办法
(1)报考科技特长生考生凭加试通知书到填报志愿的招生学校参加专业加试。
(2)加试时间:5月18日。
(3)科技特长生专业加试内容由招生学校根据培养目标和科技特色项目所需要的相关知识和能力自主命题,确定评分标准,加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4)招生学校成立由校级领导、中层领导及教师组成的招生考核领导小组。
3.录取办法
(1)5月24日前各招生学校登录专门网站(https://www.njzb.org)录入专业加试合格考生名单和成绩,下载打印后报市招生办(上报合格名单不超过计划的1.2倍)。
(2)5月31日市招生办在“南京招生信息网”公示审核后的专业加试合格名单,各招生学校同时公示专业加试成绩和合格名单。
(3)对专业加试成绩合格并且中考文化成绩达到592分(总分的80%)的考生,按专业加试成绩择优录取。凡被录取的科技特长生,其他学校不得录取,也不得转入市内其他学校。未被录取的考生,则按照当年中考招生办法执行。
(4)对科技特长生加试成绩特别优秀、文化成绩未达到科技特长生投档控制线的考生,由招生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市教育局中教处审核并报市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可破格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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