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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金陵中学 2011-05-05 10:22:58
一、招生项目
科技创新成果、机器人设计(信息技术)。
二、招生计划
2011年面向南京市(含郊县)招收科技创新成果不低于6人,机器人设计(信息技术)不低于4人(具体招生人数由上级主管部门核准)。
三、报名条件
1、初中阶段在科技创新实践活动方面有一定特长的初中应届毕业生;
2、初中阶段在市级以上相关项目竞赛中获二级以上证书或三等奖以上奖项;
3、未获得上述竞赛成绩,但确有潜能和培养前途的特长生,可由学校推荐报名。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同时需在初中综合素质评价中,道德品质、公民素养、交流与合作均为合格等第,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均为B级以上。
四、招生办法
1、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
2011年5月3日~8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4∶30。
(2)报名地点:
南京市金陵中学(南京市中山路169号)科学馆二楼招生办公室。
(3)报名要求:
①考生应慎重报考科技特长生,《招生报名表》须本人和家长填写,考生可填报专业相同的2所学校,不得兼报其他专业,报考确认后任何人不得更改志愿。学生或家长到金陵中学招生办领取《招生报名表》,或在“南京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网站”(http://www.njzb.net)下载《招生报名表》并填写好。
②报名时提供可以说明相关潜能或特长的自荐材料或证明、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经学校招生办审验后交还学生或家长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2张(含报名表上的1张)。
③报名审核通过后于5月13日8∶30~11∶30到金陵中学招生办公室领取我校科技创新成果或机器人设计(信息技术)加试通知书。
2、加试办法
(1)时间和地点:
5月14日(具体时间,考试内容及安排以加试通知书为准)特长生凭加试通知书到我校参加专业加试。
(2)加试内容和分数:
主要考查学生参加竞赛已获得的成绩(或作品)、相关专业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等。加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相同专业加试成绩通用。专业加试合格的考生方可报考金陵中学科技特长生。
(3)成立考核小组:
成立由校级领导、中层领导及专业教师组成的招生考核领导小组。
3、录取办法
(1)5月27日前学校将专业加试合格考生名单和成绩报市教育局中教处和市招生办。
(2)5月31日市招生办审核后公布专业加试合格名单,并在“南京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网站”公示,学校同时公布专业加试成绩和合格名单。
(3)学校对中考文化成绩达到第一批次录取学校投档控制线的考生,按专业加试成绩择优录取。凡被录取的科技特长生,其他学校不得录取,也不得转入市内其他学校。未被录取的考生,则按照当年中考录取办法执行。
(4)对科技专业加试成绩特别优秀,文化成绩未达要求的考生,由金陵中学提出书面申请,经市教育局中教处审核并报市高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可破格录取。
4、咨询电话:847862278478629684786262
未尽事宜,解释权归金陵中学招生办公室。
南京市金陵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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